冻品互联(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根据冻品互联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为处置变现破产财产所需,现公开征询无形资产的收购方。公告如下:


  一、处置标的物


  1、注册商标12个,见下表:






















































































冻品互联(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商标明细


序号


商标图样


注册号


专用期限


1


dongpinhui


16820274


2016.6.28-2026.6.27


2


冻品互联


16820272


2016.6.28-2026.6.27


3


冻冻


16820271


2016.6.28-2026.6.27


4


冻冻


17521368


2016.9.21-2026.9.20


5


冻品互联


17520889


2016.9.21-2026.9.20


6


冻品互联


17521088


2016.9.21-2026.9.20


7


冻冻


17521471


2016.9.21-2026.9.20


8


冻冻


17520674


2016.9.21-2026.9.20


9


冻品互联


17520707


2016.9.21-2026.9.20


10


冻冻


17521218


2016.9.21-2026.9.20


11


DD


17521314


2016.11.14-2026.11.13


12


DD


17521364


2016.11.14-2026.11.13


  经向中国商标局查询,截至本次公告日,上述商标仍有效,管理人未接管到商标注册证,无法向购买人提供商标注册证的原件或复印件。


  2、软件著作权6个,见下表:


















































冻品互联(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软件著作权明细


序号


软件名称


登记号


登记日期


1


冻冻APP1.0


2015SR198896


2015.10.16


2


冻东货运系统V1.0


2015SR198894


2015.10.16


3


冻冻销售魔方V1.0


2015SR200897


2015.10.20


4


电商后台系统


2015SR198826


2015.10.16


5


冻冻物流后台管理系统


2015SR198721


2015.10.16


6


微商系统


2015SR198977


2015.10.16


  根据法律规定,软件著作权的有效期是五十年。上述软件著作权均有权利证书。


  二、变价方案


  上述无形资产转让采取公开征询购买方、公开报价、价高者得的方式。即:管理人随机通过网络征询三家以上意向购买方,并要求购买方对标的资产进行公开、公允报价,管理人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协议转让给出价最高的意向购买方。


  三、公告期限及具体要求


  1、公告期限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请有意竞买的购买方在公告期满前以EMS特快专递形式向管理人邮寄报价函;


  2、本次转让为注册商标和软件著作权整体转让,为此,意向购买方的报价应为整体报价;


  3、购买方需自行前往登记机关查询标的物的登记情况及各项权利可能存在的瑕疵、风险等;报价即视为已充分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报价后不可撤销报价;


  4、经公开征询,若最终成交,管理人可协助购买方办理过户手续,但最终成交价中不包含办理过户手续所需要的费用。转让所需费用由购买方自负;


  5、意向购买方报价时应同时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函(见附件二)。


  四、报价结果通知及成交相关事宜


  1、转让协议签订


  管理人将在报价期满后五日内通知报价最高者签订转让协议。其他报价较低者,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


  2、成交价款支付


  购买方应按照管理人通知的时间,在办理转让协议签订手续同时,以现金形式支付全部转让价款。


  五、联系方式


  管理人联系人:仲福平、陈广贺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4号北京广播大厦写字楼13层(北京市天睿律师事务所)


  咨询及联系电话:010-65278566/15313085066 15010933413


 


  附件一 报价函


  附件二 转让协议书